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关于2026年校园引才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次数:10

各位考生:

按照《青海省2026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政策规定,根据《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2026 年校园引才工作方案》(青警职院党〔202560号)及《青海警官职业学院2026年校园引才考核工作实施方案》(青警职院党〔202610号)规定,现将青海警官职业学院2026年度校园引才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

参加考核人员为已报名青海警官职业学院2026年校园引才岗位者。

二、考核形式

(一)体能测评

各岗位考生先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根据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

体能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取消后续考核资格;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当天随即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

(二)现场资格审查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须当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试讲专题,进入下一环节考核;未参加资格复审、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学历学位证书验证为假证的,一律取消后续考核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顺序整理,复印件留存学院备案):

1.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博士)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国(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5.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在校生证明,注明学习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

6.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7.青海警官职业学院人才引进现场资格审核诚信承诺书;

8.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引进人才信息表。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试讲

根据招聘教师岗位专业不同确定试讲专题,试讲专题由学院在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分发给考生。考生自行设计讲授一堂课,通过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素养以及教学内容、举止仪表、普通话水平、教学方法、课堂组织、课件准备等方面,考察考生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素质,试讲时间为20分钟。

招聘岗位数与参加试讲人数之比为11时,考生需达到规定分数方可进入下一考核环节,规定分数为当日所在考场参加试讲考生平均分。

(四)体检和政治考察

试讲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的高低,以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学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或者请他人顶替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不予聘用。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院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政治考察,政治考察工作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组织开展。在组织考察时同步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按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核发现的存疑问题按规定处理。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名额可按总成绩高低递补一次,也可以作空缺处理。

三、考核时间及地点

(一)体能测评时间:2026421日上午8:3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6421日体能测评结束后,当场开展;

试讲时间:2026423日上午8:00

(二)考核地点: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建新巷22)

四、考核成绩

(一)试讲满分为100分。7名考官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成绩。

(二)考核成绩和最后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试讲成绩达到规定分数方可进入下一考核环节(规定分数为当日所在考场参加试讲考生平均分,含招聘岗位数与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为1:1比例的岗位)

(四)如总成绩有并列的,由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启动新一轮试讲考核,考核相关事宜按照第一轮试讲形式进行。

五、相关事项

(一)考生参加考核时须携带本通知要求的现场资格审查全部材料及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原件的须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考核。考核期间学校不对外提供停车场地,考生请勿驾驶私家车辆前往考点。

(二)考生在体能测评前,应该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能测评(如受伤等,或其他不适宜剧烈运动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三)参加体能测评须下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承诺书》,由考生本人、监护人或配偶签字后,在报到时交现场工作人员。

(四)考生须于2026422日下午16:00时到青海警官职业学院统一组织进行课件PPT试播,请考生提前做好试讲课件准备工作。

(五)参加考核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前30分钟到达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校门口,由工作人员查验身份后统一带到候考区域。迟到10分钟以上(含10分钟)或缺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核资格。

(六)试讲考点实行全封闭候考管理,考生等待听取本人试讲成绩并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点全封闭式管理期间,不提供早餐,考生下午面试的,中午提供午餐(盒饭,一份25元),请考生自备零钱自愿购买。

(七)考生进入候考区域后须按规定将手机、平板或笔记本电脑、各类蓝牙设备等电子通讯工具上交统一保管,凡违反规定没有及时上交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考核资格。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各项考规考纪,凡发现违规违纪和作弊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后续体检、政治考察等事宜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密切关注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官网(www.qhjyedu.com/)通知公告栏。

联系电话:0971-8230011

监督电话:0971-8249343

 

附件: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承诺书.doc

      2.青海警官职业学院2026年校园引才资格复审诚信承诺书.doc

       3.青海警官职业学院2026年校园引才信息表.docx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2026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