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21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关于做好2021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及《青海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讲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现将青海省公安厅所属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招聘教师岗位试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讲人员
通过青海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及青海警官职业学院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试讲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试讲形式
学院根据招聘教师岗位专业确定试讲专题,考生自行设计讲授一堂课,考察试讲考生是否具备教师应有的素质,试讲时间为30分钟。
三、试讲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1年7月6日下午14:30。
面试地点: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建新巷22号)。
四、试讲成绩
(一)试讲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二)7名考官的要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5名考官的打分成绩均保留,然后计算平均成绩。
(三)面试成绩和最后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小于1︰1)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五、相关事项
(一)考生参加试讲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原件的须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青海省信康码(考生提前1天申请信康码并彩打交审核人员)、审核通过单位盖章的《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核表》、疫情防控诚信承诺书(附件2),缺一证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期间学校不对外提供停车场地,考生请勿驾驶私家车辆前往考点。
(二)学院将提前三天为考生提供试讲专题,做好相关试讲准备工作。
(三)试讲考点实行全封闭候考管理,考生等待听取本人试讲成绩并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
(四)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按规定将手机、平板或笔记本电脑、各类蓝牙设备等电子通讯工具统一上交保管,凡违反规定没有及时上交的,一经发现将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考场时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等物品。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各项考规考纪,凡发现违规违纪和作弊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五) “信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试讲。“信康码”非绿码或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的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面试,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体检等后续事宜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官网(www.qhjyedu.com/)通知公告栏,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联系电话:0971-8230011
监督电话: 0971-8249343
附件:附件1.青海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试讲人员名单.xls
附件2.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招聘面试试讲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