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警官职业学院2016届就业质量分析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1-05 浏览次数:3475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2016届就业质量分析报告


学院概况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由青海省公安厅主管,教育厅协管,省委政法委配合管理,是青海省唯一一所公安政法类高等职业院校,承担我省公安政法专门人才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及政法干部培训双重任务。2013年7月学院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公安民警汉藏双语培训基地,2014年8月被国家民委确定为汉藏双语人才培训基地。

学院开设公安、法律和公共事业等三大类专业。公安类专业有: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刑事科学技术、刑事侦查、国内安全保卫、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警察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特警等专业;法律类专业有:法律事务、司法助理、刑事执行、法律文秘、司法鉴定技术、社区矫正、心理咨询等专业;公共事业类专业有:社区管理与服务。

学院在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已初步形成学历教育和民警培训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深度融合、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的办学格局。半个世纪以来,为全省各级公安政法部门培养输送了1万余名大中专毕业生,培训在职政法干部和公安民警2.5万人(次),为我省公安政法队伍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要求,适应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和建立公安院校招生与公安机关招警协调机制的要求,学院再次明确办学定位,及时调整招生思路,确保学院成为公安队伍补充警力的主渠道。2015年起,我院公安专业被纳入公安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范围,我院每年新录取的公安专业学生名单要报送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享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有关政策。

报告的依据和数据来源

为全面反映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建立起就业与人才培养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学院根据教育部和青海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编制和发布《青海警官职业学院2016年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来源于两个方面:

一、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数据。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1日。使用数据主要涉及毕业生的规模和结构、就业率、毕业去向、就业流向等。

二、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调研数据。调研面向全院2016年毕业生,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26日。使用数据涉及就业相关分析及教育教学的反馈部分。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与相关分析

一、毕业生的规模和结构

(一)总体规模。

我院2016年毕业生共269名(省内生源250人,省外生源19人)。其中,男生200名,女生69名。



(二)专业结构

序号

专业

人数

比例

1

治安管理

47

17.47%

2

交通管理

46

17.1%

3

刑事技术

43

15.99%

4

法律事务(含汉藏双语)

84

31.23%

5

刑事执行

28

10.4%

6

保安保卫

21

7.8%

二、就业率

(一)总体就业率。

2016年毕业生269人,统计截止到9月1日,就业233人,就业率86.62%。以协议就业为主。公安专业毕业生85.1%正式录用为人民警察,就业质量好、就业稳定性高。

(二)各专业就业率



2016年度就业率统计


学历

专业

总人数

总就业人数(%)

协议就业人数(%)

其它就业人数(%)

灵活就业人数(%)

未就业人数(%)

待就业

拟升学

暂不就业

自主创业

自由职业

专科

治安管理 

47

43(91.49)

43(91.49)

0(0.00)

0(0.00)

4(8.51)

4

0

0

0

0

交通管理 

46

43(93.48)

43(93.48)

0(0.00)

0(0.00)

3(6.52)

1

1

1

0

0

刑事技术 

43

41(95.35)

41(95.35)

0(0.00)

0(0.00)

2(4.65)

2

0

0

0

0

合    计

136

127(93.38)

127(93.38)

0(0.00)

0(0.00)

9(6.62)

7

1

1

0

0

专科

法律事务(汉藏双语) 

84

59(70.24)

50(59.52)

7(8.33)

2(2.38)

25(29.76)

24

1

0

2

0

刑事执行 

28

26(92.86)

26(92.86)

0(0.00)

0(0.00)

2(7.14)

2

0

0

0

0

合    计

112

85(75.89)

76(67.86)

7(6.25)

2(1.79)

27(24.11)

26

1

0

2

0

专科

保安保卫管理 

21

21(100.00)

21(100.00)

0(0.00)

0(0.00)

0(0.00)

0

0

0

0

0

合    计

21

21(100.00)

21(100.00)

0(0.00)

0(0.00)

0(0.00)

0

0

0

0

0

总计

269

233(86.62)

224(83.27)

7(2.60)

2(0.74)

36(13.38)

33

2

1

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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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就业情况分析。

毕业生未就业的主要原因是备考公务员或其他考试。

三、就业流向

(一)地区流向——青海省内为主。

我院毕业生生源地绝大部分为青海省内,因此省内内就业的比例较高。2016年毕业生在区内就业的人数占就业总人数的96.28%。

(二)单位流向——公安机关为主

我院作为培养警务专门人才的高等院校,承担着为青海培养输送合格警察的重要任务。因此,毕业生就业的主要行业为公安机关,在2016年毕业生中有高达76.39%的毕业生进入公安系统(正式干警和协警、辅警)。

(三)行业流向

青海省高校毕业生2016年度单位性质/毕业去向统计

单位性质

毕业生人数

就业率

毕业去向

就业协议

劳动合同

其他录用

科研助理

义务征兵

国家项目

地方项目

待就业

不就业升学

暂不就业

自主创业

自由职业

升学

出国出境

其它

机关

178 

178(100.00) 

57 

2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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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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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制村

1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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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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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

1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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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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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初等教育单位

3 

3(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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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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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企业

40 

40(100.00) 

3 

21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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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39 

3(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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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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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2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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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业单位

7 

7(100.0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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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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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269 

233(86.62) 

61 

23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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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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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33 

2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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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就业工作特色及做法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将就业工作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强化思想共识,整合有效资源,构建长效机制,完善工作体系,有效提升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专业化水平,着力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一、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完善就业工作机制

我院认真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不断完善就业工作机制,形成了“领导主抓,学生处统筹,院系为主,全员参与”的就业工作体系。学院在学生处设立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各系部(大队)也成立了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征兵办公室,配备了相应的人员和场地。院领导高度重视,把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事关大局、事关稳定、事关民生、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和成长发展的大事来抓。多次召开班主任例会、就业工作专题会议,对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研究和布置。

二、突出专业,分类指导,加强公考辅导

把就业指导工作前移并贯穿在大学三年教育的始终,根据每个年级的特点,有针对性、分层次的进行指导,帮助学生规划其职业生涯。对大一学生,着重引导其根据自身特点初步设计职业发展方向,明确大学期间的学习任务和学习选择,重点开展“专业思想教育”,了解就业形势;对大二学生,着重结合能力培养,结合实习和实践锻炼,培养与职业目标相适应的素质进一步确认职业目标;对大三学生,针对择业期间的问题,在就业形势、信息服务、政策咨询、面试技巧、心理调适等方面进行具体指导。针对学院专业就业渠道,将公务员辅导贯穿始终,开设申论、行测等公考课程,从大二开始系统进行公务员辅导培训,2016年,我院公安专业136名毕业生报考人民警察招录,114人被正式录用。

三、推动校局合作,巩固就业主阵地

公安机关一直是我院毕业生就业的主阵地,每年有超过一半的毕业生进入公安机关就业。为了进一步拓宽公安机关就业领域,我院与公安实战单位建立了全面的合作机制,共建“校局合作基地”。合作内容包括教学、科研、学生实习就业等方面。通过建立有效的校局合作、联合育人机制,实现从传统的以校内培养为主,向学校与公安行业双向“嵌入”、共同培养人才的新模式发展,将毕业生培养成为集“研、教、学、练、战、思”于一身的应用型警务人才,为实现高质量就业提供了保障。

四、重点帮扶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

学院对就业困难的毕业生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家庭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女性毕业生、心理障碍毕业生等各类就业困难群体的具体情况,给他们建档立卡,有针对性的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在充分了解他们的个人情况、职业兴趣和求职愿望的基础上,进行个别谈心、个别辅导,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了解自己、探究职场、关注就业形势、掌握就业政策、更新就业观念、调整就业期望。通过组织参加专场招聘会、优先推荐、个别推荐等措施,积极为困难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机会。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积极开展面向困难毕业生的经费扶持,缓解困难毕业生求职的经济压力。

五、全程服务毕业生,做好用人单位回访

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牵涉到校内外多个环节,我们积极协调,全程服务每一个环节,高度重视生源信息准确和严谨,以保障毕业生顺利办理就业手续。同时,严格按照教育厅要求完成周报、月报、年报的统计上报等常态工作,确保毕业生信息准确无误。

全方位开展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做到毕业生就业工作离校不离线,延伸了服务,了解毕业生就业情况,及时发布就业信息,推荐就业。同时做好用人单位回访,听取意见,提高人才培养工作的针对性。调查统计结果显示:95%以上的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出色的工作表现表示满意,普遍认为我院毕业生政治思想过硬,理论知识扎实,警务技能娴熟,能很快适应基层公安岗位工作要求,实现角色转换快,“下得去、留得住、能吃苦、有发展”。同时就调研信息及时总结,思考提出建议和意见提供上级主管机关,努力推进公安院校就业政策的优化。

  1. 上下联动,转变观念,创业教育见成效

近几年,学院党委将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先后多次召开各类会议,及时研究毕业生就业形势,精心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相关工作。今年,院领导领导深入联点班级,召开“准确定位 把握机会 转变就业观念”主题班会,通过座谈、答疑等方式了解了学生们的就业意向,引导学生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观念,鼓励学生自主创业。学生处积极推进毕业生自主创业,在原有的创业教育基础上举办成功创业校友沙龙,依托校友资源建立校外毕业生创业实践基地,进一步强化应届毕业生创业意识的培养,截止10月底我院共有2名应届毕业生在生源地创业。
七、面向社会,加强监督,完善社会评价

学院着眼稳定发展大局,克服困难,坚持以“学生为本,服务为先”为工作理念,以“毕业生充分就业”为工作目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面深入地开展各项毕业就业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及简单化管理方式。在工作实际中探索出了“学院—家长—毕业生—用人单位”四位一体的就业工作监督评价机制,在学院内部各系部相互核查就业,相互监督,交流,在校外则听取学生、家长和各用人单位负责人的意见建议,改进就业工作,我院就业工作学生及家长满意度达到92%以上,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用人单位与学院就业办的联系也日益加强,工作支持力度逐年加大。

第三部分毕业生就业满意度

毕业生对学校提供的就业指导服务等工作的总体评价显示59.33%的毕业生对学校就业服务表示“非常满意”或“比较满意”,34.61%的毕业生对学校就业服务表示“一般满意”,我院2015届本科毕业生对学校就业服务满意率达92.6%,学校提供的就业指导服务等工作,得到了毕业生的充分认可。

统计已签约毕业生对所在单位是否满意,结果59.22%的签约毕业生对所签约单位表示“非常满意”或“比较满意”,37.38%的签约毕业生对所签约单位表示“一般满意”,签约毕业生对所签约单位满意率达96.60%,较好地实现了就业愿望。

我们在调研时从政治思想素质、组织纪律、集体主义观念、道德修养方面执法水平、业务素质、身体素质、应变能力、为人处世、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几个方面,进行了了解,通过了解得知,用人单位对我院2016届毕业生总体评价较好,从收回的用人单位180份满意度调查表来看,满意的有166人,称职率为(92.22%),一般满意14人,约占7%。

第四部分对教学的反馈

综合对我院2016年毕业生的就业状况、毕业生就业率的分析、毕业生对就业工作的满意率、毕业生对学校教育教学的总体满意率都较高。可见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及毕业生就业质量状况总体较好。

但不容忽视的是,学院在人才培养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还有一定的改进和提升空间。一是针对毕业生对教学实践环节不高的情况,应重点加强学生教学实践环节培养,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设置,结合社会实际工作需求调整人才培养布局。二是针对自主创业工作相对薄弱、学生成功创业不多的情况,应重视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加大对学生创业创新活动的指导和帮扶力度,提高创业成果。三是我院就业率连续几年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除了大环境等客观原因外,还应自我审视学院教学质量和就业工作的问题,如专业设置是否合理,教学课程内容安排是否跟得上社会发展形势,毕业生综合能力能否满足职业要求,就业指导服务是否到位等。总之,学院应以就业为导向,调整专业结构,加强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高管理工作水平,努力推动学院的总体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