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全面落实厅党委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谈话会精神,7月17日,学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并开展集体谈话。学院领导班子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李宏亚在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谈话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公安厅第21次党委会议相关通报精神,并对做好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支出中防范廉政风险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全院教职工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放在首位,学明方向、学强动力、学到方法。在学院各类项目建设特别是在新校区迁建项目中要认真践行“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要求,严格按照李宏亚副省长在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谈话会上的讲话精神,做到自身正、自身廉、自身硬,在各类项目建设中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防范项目建设领域廉政风险,切实消除隐患,严防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二是严明党纪党规,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全院上下要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好阶段性总结提升工作,坚决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学院领导班子和各部门领导干部全面检视自身和部门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二十条措施》要求,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三是要树立规矩意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分管领导要实抓实管、严抓严管、敢抓敢管、常抓常管,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将党纪国法内化为心中的“戒尺”,在纪律、规矩面前认真而不任性,不触雷、不踩线,新校区迁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学院各项目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民主决策议事规则,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一事一议”“一事一请示”的要求,严防民主程序、过程监督变成“走过场”,切实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把各类项目建设成为阳光工程、廉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