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警官职业学院专业设置建设沿革

发布者:路璐发布时间:2022-06-24浏览次数:10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专业设置建设沿革

 

根据教育部历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修订及教育部、教育厅对审批备案工作要求,自2000学院批准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历经初步建设、稳步建设二个阶段。

初步建设阶段

学院批准建设当年教育厅审查,设置备案了法律事务、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4个专业,并分别2000、2001、2002年开始招生。之后2004年规范和新设专业有法律事务、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刑事技术、法律事务汉藏双语教学、安全保卫、监狱事务等8个专业2005年新增了警察管理专业。同年再次规范批准了部分专业名称,确定了法律事务、侦查、安全保卫、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刑事技术、刑事执行、警察管理等8个专业2006批准备案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警察指挥与战术、司法助理和书记官4个专业。2013批准备案了保安保卫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2个专业2014年批准备案了司法鉴定技术专业。2015年批准备案心理咨询专业

稳步建设阶段

2015年教育部重新颁布修订后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对以上16个专业重新备案获批,确定治安管理(含汉藏双语教学、交通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特警、警察管理、刑事侦查、刑事科学技术、国内安全保卫、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法律事务(含汉藏双语教学司法助理汉藏双语教学)法律文秘、刑事执行、社区矫正、司法鉴定技术及心理咨询。

按照新目录,社区管理与服务(社区矫正方向)变更为社区矫正专业,警察指挥与战术特警方向)变更为警察指挥与战术和特警专业撤销保安保卫管理专业2015年专业目录中撤销

根据社会和行业对人才需求,结合学院对专业动态调整安排,2019年对部分专业予以撤销。警察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及心理咨询等3个专业由于专业人才培养定位不适合在专科层级公安院校开设,岗位实际需求量有限,行业准入资格提高等因素予以撤销;司法助理专业(含汉藏双语教学)课程体系、培养目标与法律事务专业相近,予以撤销。

2020年教育部审批备案公安与司法大类专业12个,包含治安管理(含汉藏双语教学、交通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特警、刑事科学技术、刑事侦查、国内安全保卫、法律文秘(含汉藏双语教学)、法律事务(含汉藏双语教学刑事执行、社区矫正、司法鉴定技术。专业涉及到公安管理、公安技术、侦查、法律实务、法律执行、司法技术公安政法行业

2021年,教育部再次修订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学院结合社会人才需求,新增应急救援技术(二/三年学制)、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三年学制)专业。现有专业13个包含治安管理(含藏汉双语教学)、道路交通管理、网络安全与执法、特警、刑事科学技术、刑事侦查、法律文秘(含藏汉双语教学)、法律事务(含藏汉双语教学)、刑事执行、社区矫正、司法鉴定技术、应急救援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专业涉及到电子与信息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及公安与司法大类。

6个公安类专业根据公安厅核定年招生计划,基本保证每3专业隔年交替招生,非公安类专业根据学院拟定招生计划确定各专业招生数,法律事务专业(汉藏双语教学)法律文秘、社区矫正、刑事执行、司法鉴定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等专业持续或隔年招生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学制内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