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警官职业学院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主要职能: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是青海省唯一一所培养公安政法高等专门人才和培训在职民警的高职院校。学院承担学历教育和公安民警警衔晋升、禁毒、林业、经济保卫、交警、企业转警、政法系统处级干部等各类短训培训任务。
(二)机构人员情况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纳入2016年度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其中:独立报送单户报表1个,事业单位汇总录入1户,单位分类情况说明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一级预算单位1个;按单位基本性质划分:事业单位1个;按单位执行会计制度划分: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1个。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事业编制259个,2016年预算实有人数393人,其中:在职人员234人,离休人员6人,退休人员139人,退职2人,遗属人数12人。
二、收支预算总表说明(表1)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3545.27万元为保障其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支出1065.50万元是指学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收入情况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本年度部门预算总收入为4610.7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11.46万元,事业收入1499.31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
(二)支出情况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本年度部门预算支出4610.77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1、基本支出3545.2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3012.7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32.52万元;2、项目支出1065.5万元,包括:商品服务支出393.5万元,其他支出672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1.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8.05万元,医疗卫生39.3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2387.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6.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5.4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72.00万元。
三、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说明(表2)
本表按资金来源、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资金来源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111.46万元,是指财政安排的部门预算拨款(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1499.31万元,是指差额事业单位为解决自己承担的30%人员经费以及为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公用经费收入。
(二)支出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部门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省警官学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青海警官职业学院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支出预算总表说明(表3)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其中前三项反映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项目支出预算表说明(表4)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项目支出总计1065.50万元,其中按资金来源支出科目:财政拨款专项收入53万元,事业收入1012.5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5)
本表根据本年部门预算汇总填列。
二〇一六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