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李宪鑫发布时间:2015-11-15浏览次数:3971
院属各部门: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试行)》已经11月9日学院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试行)
中共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2年11月15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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